欢迎来到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

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

18563708776

产品中心

产品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品中心 > 业务范围
劳务分包合同纠纷

劳务分包合同纠纷

  • 所属分类:业务范围
  • 浏览次数:
  • 二维码:
  • 发布时间:2021-10-22 09:53:05
  • 产品概述

建筑工程合同中,劳务的一部分可以分包给他人。一旦存在利益冲突,就会产生争端。争议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通过法律来解决。

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1.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施工企业与没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1条和《合同法》等规定,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的处理:如果分包企业提供的劳务项目合格,劳务分包企业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提出请求劳务费的要求应得到法律支持。若仅因分包企业提供的劳务质量不合格而导致工程不合格,则劳务分包企业请求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劳务价款,则不能得到法律支持,而且,应承担相应的损失。


劳务分包合同纠纷


2.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签订了实质性的工程分包合同。

这类合同应根据合同的实际内容和建筑施工中的客观事实以及双方具体结算情况,认定双方合同关系的实质。在此基础上,将其中一方认定为工程分包合同,然后根据工程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重新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工程分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一份实质性的工程再分包合同,其名称是劳务分包合同。

这样的合同将被认定无效。承包企业因此类行为所获得的利益,将被法院依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或者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同样的处罚。

上一篇:工程质量纠纷2021-10-22
下一篇: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1-10-22

近期浏览:

相关产品

相关新闻